包头市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导语 包头市失业保险缴费由单位代缴,参保单位或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或失业人员60日内向市失业保险中心57和58号窗口申报。详情请见正文!

  包头市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1、参保单位或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或失业人员60日内向市失业保险中心57和58号窗口申报;

  2、由市失业保险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初审,每月20日汇总完毕向社会进行公示,合格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市失业保险中心生成支付明细报基金科发放;

  4、各旗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失业人员本人次月初领取失业保险发放存折(卡),失业人员本人三个月未领取失业保险发放存折(卡),失业保险金退回失业保险基金。

(附:失业保险金缴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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