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电话:0472-5311952
地址: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89号稀土大厦1812室社会事务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包头市固阳县民政局
电话:0472-6947981
地址:固阳县金山镇光荣北街20号固阳县民政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