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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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车辆报废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6-15 16:43:07
报废补贴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温馨提示: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包头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

办理条件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包头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办理材料

1、车辆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2、车辆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前后牌照;

4、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

3、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

4、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1、各市、县(市)车辆管理所及其延伸服务点

2、包头各区县市车辆报废公司:

包头市红泉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110国道前口子村。 13337176561

包头市天际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包麻路农研所东。 13789728698

包头市铁鑫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110国道二电厂北 。13947293188

包头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110国道二道沙河村铁道北。 1514935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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